国家: | 日本三年多次旅游签证 | 所属洲: | 亚洲 | ||
有效期: | 3 | 停留期: | 90 | 签证类型: | 三年多次旅游签证 |
办理时长: | 11天 | 市场价: | ¥1000 | 入境次数: | 多次 |
是否面试: | 无需面试 | ||||
领区划分: | 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广东,广西,福建,海南的申请人、在广州领事馆出签 | ||||
所需资料 |
注: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,有可能会有可能会拒签,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,费用领馆不退。
日本三年多次旅游签证_签证资料清单_一定要保证金吗
在职人员所需资料
个人基本资料 | ||
原件 | 旅游申请表 | 1.申请人填写并签名,签名要求与护照末页名一致、字体清晰、页面干净、表格内容不能更换(表格共两页,需正反面同向复印在一张纸上)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模板填写) |
原件 | 旅游信息表 | 1.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字体清晰,紧急联系人必须为在国亲属。(网站提供表格下载) |
原件 | 护照 |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 |
原件 | 相片 | 1.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。 |
复印件 | 身份证 |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如若过期,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) |
复印件 | 户口本 |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(户口本上服务处所要与目前所工作单位一致) |
复印件 | 居住证 | 一、深圳地区(满足其中之一即可) (1)居住证复印件 (2)连续6个月在深圳购买社保的记录(不可断开,需连续购买,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) 二、除深圳外的所有地区(满足一样即可) (1)居住证复印件 (2)居住证明(由居委会或街道开具,有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) (3)连续6个月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记录(不可断开,需连续购买,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) |
中方单位资料 | ||
原件 | 在职证明 | 1.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,公司负责人签字(不可为申请人)并同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,需注明申请人年收入20万(或10万)以上,请严格按照网站模板打印。(网站提供模板下载) |
复印件 | 单位资质证明 | 1.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。 |
个人资产证明(年收入超过20万者) | ||
原件 | 财产证明 | 年收入超过20万人民币确认方式如下(三项选一项): 1.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2016年整年纳税证明,总金额需3万2千元以上的证明原件,此证明为硬性指标,需要申请人本人自行到税局打印并且盖章。(如纳税不平均,需附加提供14、15年的以确认是否可以申请) 2.提供近半年每笔余额均有20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(流水需在入馆前一周开立) 3.提供2016年整年工资合计20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(流水必须显示每个月有工资收入不可中断且必须有“工资”字眼) 以上要求三选一提供。 |
个人资产证明(短期赴日且年收入超过10万者) | ||
原件 | 财产证明 | 过去3年间曾以短期签证赴日,年收入要求可放宽到10万以上,确认方式如下(三项选一项): 1.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2016年整年纳税证明,总金额需1万6千元以上的证明原件,此证明为硬性指标,需要申请人本人自行到税局打印并且盖章。(如纳税不平均,需附加提供14、15年的以确认是否可以申请) 2.提供近半年每笔余额均有10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(流水需在入馆前一周开立) 3.提供2016年整年工资合计10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(流水必须显示每个月有工资收入不可中断且必须有“工资”字眼) 以上要求三选一提供。 |
个人资产证明 | ||
复印件 | 辅助资产 | 建议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、存款证明原件等作为辅助材料。 |
旅行计划资料 | ||
复印件 | 机票确认单 | 必须提供机票确认单。 |
复印件 | 住宿安排 | 必须提供日方酒店出具的酒店确认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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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、申请对象:
(1)主申请人须具有足够经济能力证明(年收入20万以上者)
(2)一定经济能力证明(近3年内以短期签证赴日且年收入10万以上)
(3)符合条件(1)和(2)的直系家属(父母、夫妻、子女)和同居中的兄弟姐妹,以上都需要同一个城市工作和同一个居住地址。
备注:在职人员属于主申请人员,退休、无业、学生属于附属人员,附属人员首次行程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出入境。
2、旅游条件(首次赴日,必须以观光为目的):
(1)一定经济能力证明(短期去过日本,年收入10万以上):行程中需包含冲绳县以及东北六县(青森县、岩手县、宫城县、秋田县、山形县、福岛县)(住宿1晚以上),乘坐邮轮除外。
(2)足够经济能力证明(年收入20万以上):赴日目的地不受限制
3、申请人首次赴日回国后,须在一周内办理日本销签(提供护照复印件、签证页复印件、酒店住宿证明原件),领馆确认首次销签成功后,三年多次签证方可生效,逾期销签,会直接影响签证的有效性
4、如出行计划延后或者变更机票酒店行程,请在出行之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我司,进行行程变更处理,否则首次销签不成功,三年多次签证作废。三年多次签证出签后三个月内必须出行,若申请人取消出行计划,必须将护照原件交回给本公司递交注销签证处理;
5、如护照有取下、中止、拒签记录,我司暂不受理。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在日本滞留不归的恕不受理。
6、主申请人以及家属有不应当行为,本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
7、不得持此签证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者接收报酬的活动。
8、签证有限期为3年,停留时间最多为90天/次,每年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。